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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教育局关于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公示公告

日期:2023年 10月 0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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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光明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对拟聘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反映(受理地点: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3室,邮编:518107,电话:0755-8821425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附件:光明区首届校外教育培训社会监督人员拟聘任名单

  光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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