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巡察公告

日期:2023年 11月 2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教育局

字号: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月20日对区教育局党组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教育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92519895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60办公室邮政信箱,邮编518000,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二巡察组收”;在区公共服务平台四楼4号电梯南侧(出电梯右转再右转)、区公共服务平台西门停车场入口左侧各设置1个“区委第二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0日。欢迎广大职工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11月13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