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人员范围
廉洁征兵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品格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二)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监督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征兵工作应知应会知识,全面了解廉洁征兵相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
(二)熟悉掌握开展廉洁征兵工作的程序方法步骤,重点监督对象为征兵工作人员、应征青年及家长和接(领)兵人员;
(三)采取听取群众意见、参与跟踪检查、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征兵真实情况;
(四)对发现的廉洁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征兵办公室报告,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五)自觉遵守廉洁征兵各项规定,作风务实,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四、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8日;
(二)报名资料:
1.廉洁征兵监督员推荐审批表;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教职员工、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纪检监察、体检政考、新闻媒体和其他热心群众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三)上述报名资料请于1月8日前交至光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与柑山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755-88214387。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