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安置房管理相关规定,光明街道办对本次安置指标分配项目的被安置户按身份类型和签约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共分四个时间段:
(一)顺序时间段
1.第一时间段:签订《补充协议书》的12户明安花园地块拆迁安置户;
2.第二时间段:2017年1月1日(含当天)-2018年12月31日 (含当天)签订《补充协议书》的;
3.第三时间段:2020年1月1日(含当天)-2023年6月3日(含当天)签订《补充协议书》的;
4.第四时间段:2023年7月1日(含当天)之后签订《补充协议书》的。
(二)预计选房时间
预计于2024年5月启动选房流程,实际选房时间以工作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现场选房地址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工作站。
被安置户如对本公示存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身份证及相应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光明区富安花园1栋10号乡村振兴组办公室咨询或提交书面反馈意见,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咨询地点:光明区富安花园1栋10号乡村振兴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7408217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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