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明湖智谷产业园”(宗地号:A612-1327)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因涉及已批屋顶总平面图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明湖智谷产业园”(宗地号:A612-1327)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园登路与通兴路交汇处西南侧,建设用地面积9896.27平方米。2023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403112023GG0006319号)。本次涉及已批屋顶总平面图调整的主要内容为(具体详见附件《屋顶总平面图》云线圈注部分):
(一)建筑单体屋顶平面更新:根据建筑单体平面图的优化调整,更新总图建筑单体屋顶机房、绿化、装饰构件及外轮廓的雨棚,建筑高度相应调整等。
(二)车库出入口优化调整:东侧车库出入口坡道加长。
(三)场地优化调整:西侧地块出入口转弯半径调整,调整非机动车停车位位置等。
(四)增加污水处理间:西侧负一层增加污水处理间,首层增加污水处理间单独出入口。
(五)建筑室外坡道调整:优化调整首层叉车坡道、无障碍坡道。
(六)绿化调整:绿化根据建筑单体平面及场地优化进行相应调整。
(七)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因相关修改导致经济技术指标调整,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建筑高度由83.75米调整为84.05米,共用停车库面积由9470.69平方米调整为9078.36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面积由2137.77平方米调整为2042.53平方米,绿地面积由1122.31平方米调整为1366.41平方米,折算绿地面积由1847.19平方米调整为1603.56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保持不变,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1608.46平方米调整为11120.89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等进行相应调整,容积率数据订正。
本次修改后,绿化覆盖率、建筑覆盖率、各分项规定指标等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11202200187号)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22)M014号]的规定要求。
二、公示说明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屋顶总平面图》较大,报纸公示不含附件),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公示
https://www.szgm.gov.cn(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二)现场公示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告栏(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一楼大堂)
2.项目现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94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座
附件:屋顶总平面图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