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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护理院2020年招聘护理员公告

日期:2020年 06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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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光明护理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护理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为光明护理院生活护理员。

  (二)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有爱老之心;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2.任职条件

  (1)应聘人员需符合中专及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年龄45岁以下、有养老护理员培训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4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规定限制期内,以及正在接受司法、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6月4日起,6月10日24:00截止。

  2.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

  (4)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或劳动合同);

  (5)计划生育承诺书;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3.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1)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电子邮箱(wjjlcn@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光明护理院护理员”;

  (2)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或现场交给联系人;

  (3)联系人:冯先生13316489529;朱艳玲:075527548809。

  (二)资格初审

  光明护理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主要预评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审核中如有需要会与应聘者本人进行沟通。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经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三、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可电话咨询。

  四、其他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内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二)本公告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护理院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光明护理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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