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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公明街道办事处2020年7月联合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日期:2020年 07月 03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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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和公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及人数参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具体岗位参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报考人员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名时提供学生证及学信网查询的学籍信息;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日9:00至7月12日18:00。

  (二)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明(学信网可用);

  3.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

  7.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附件3)、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4)需签名按手印后上传。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考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岗位需要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2.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五)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7月17日9:00至7月18日18:00。

  资格初审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咨询

  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岗位咨询电话:

  岗位编号GM001-002:0755-27739149

  岗位编号GM003:0755-27109460

  岗位编号GM004:0755-27732313

  岗位编号GM005-006:19925190658

  岗位编号GM007:0755-27160013

  岗位编号GM008-009:0755-23429524或19926650901

  岗位编号GM010-011:0755-29585405

  岗位编号GM012:0755-27734458

  岗位编号GM013:0755-27731211

  岗位编号GM014:0755-23699232

  岗位编号GM015-016:0755-27103245

  3.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9230070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题和组织,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低于70分不予录用。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削减该岗位招录人数。

  笔试内容为行测(成绩占笔试成绩60%)和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40%)。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形式。

  3.总成绩按照笔试分*50%+面试分*50%计算。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高于或者等于70分的按照分数排名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国科大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公明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27106632。

  (二)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五)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3.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4.任职回避承诺书

  5.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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