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市场测试的公告

日期:2020年 09月 25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公开透明,了解拟实施PPP项目的潜在社会资本和公众态度,提高PPP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18〕2号)和《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深光规〔2018〕5号)要求,现对光明区光明社会福利院PPP项目进行市场测试。

  本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园路与华夏路交接处,拟依托光明福利院主体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总建筑面积约19045㎡;设地上15层、地下1层,含基本装修;项目2018年7月建成,政府投资9537万元),引入社会资本负责医疗设备购置安装以及必要的装修改造,并负责后续运营。

  本项目拟配置养老床位和残疾人托养床位共计410张;装修改造、设备购置及后续运营等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

  二、运作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授权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授权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

  本项目拟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合作期限暂定为20年(含改建期),自《PPP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将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光明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的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改建和运营维护任务。本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三、交易结构

  本项目的成交社会资本需要在与实施机构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后30日内,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光明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50万元。其中,成交社会资本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7万元,持有项目公司66%的股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人民币153万元,持有项目公司34%的股权,双方按持股比例货币出资。

  本项目可通过采用股东借款、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等形式的合法方式进行融资。项目公司在取得政府书面许可批准的前提下可依运营权而享有的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依法提供质押担保,但所融资金应全部用于本项目改建和运营。当项目公司无法及时融资到位,社会资本应采取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

  本项目政策性床位数量100张,其余床位为经营性床位。政策性床位由项目公司经营,参照深圳市发改委和物价局相关政策定价向入住人员收费;市场化经营床位由项目公司按市场化方式自主定价经营,定价应获得实施机构同意并在主管部门备案后,向入住人员收取相应服务费。

  当政策性床位实际需求少于100张时,剩余政策性床位可暂时转为经营性床位,由项目公司按照经营性床位对外经营并收费。临时转为经营性床位收费比按政策性床位收费多出的部分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按成交社会资本报价确定的比例分享,政府方分享比例不得少于50%。即社会资本投标报价标的二为床位调整超额收益分享比例K2。

  当政策性床位实际需求大于100张时,项目公司应优先满足政策性床位需求,将相应数量的经营性床位转为政策性床位(即按政策性床位收费标准收费),针对临时调整为政策性床位的,由政府方提供补助,按经政府批准的同样护理级别的经营性床位收费标准与政策性床位收费标准差额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该比例由社会资本竞价产生。即社会资本投标报价标的二为床位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比例K2。

  五、社会资本产生

  (一)社会资本准入条件

  社会资本申请人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养老服务”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平台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采购公告发布平台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平台(即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竞价标的

  设置床位调整超额收益政府方分享比例K1(百分率)和床位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比例K2(百分率)为竞价标的。具体如下:

  标的一:床位调整超额收益政府方分享比例K1(百分率)。当政策性床位需求少于100张时,剩余政策性床位可暂时转为经营性床位,由项目公司按照经营性床位对外经营并收费。临时转为经营性床位收费比按政策性床位收费多出的部分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分享,该项目报价即为政府方分享比例,该项报价不得低于50%。

  标的二:床位调整可行性缺口补贴比例K2(百分率)。当政策性床位需求超过100张(政策性床位最大数量不得超过200张,即要求项目公司经营性床位转为政策性床位的数量最多不超过100张)时,政府方按同样护理级别的每张经营性床位收费标准与每张政策性床位收费标准差额乘以该项报价确定的比例计算补贴金额。

  各社会资本应在充分了解并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营期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利润及风险,充分知晓本项目回报机制的基础上,自行报价。

  (四)评标标准和办法

  评标过程中的综合评审阶段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审。其中商务部分占35%、技术方案占45%、报价占20%;具体评分细则在采购阶段另行按程序确定。

  本项目由实施机构依法依规组建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与社会资本进行磋商,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社会资本方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同时应组建监督小组,对项目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

  六、其他说明

  (一)本次市场测试是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的环节之一,我局可能根据本次市场测试反馈的信息进一步修改,对各方并不具有约束力。一切有关事宜均以我局最终批准的实施方案,以及本项目实施机构认可并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不参加市场测试的投资人如满足采购文件资格,仍可参与项目的正式采购程序;参与本次市场测试的投资人不会因此在正式采购程序中得到优待,也不会因反馈的意见而遭到政府方的歧视。

  (三)除本公告外,本次市场测试恕不提供本项目的其他材料和信息,也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和信息的请求。同时,如各方提供的反馈意见涉及商业机密,我局也将恪守保密原则,不对外披露。

  (四)本次市场测试持续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25日上午12:00至2020年10月9日上午12:00),请投资人、从业者及社会公众在通知发出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附件“市场测试意见反馈一览表”,其中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洋筱珊

  联系电话:0755-88214458

  联系邮箱:fgjpszx@szgm.gov.cn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5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