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办食堂临时职工外包服务项目合同终止征求意见公示
日期:2020年 11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新湖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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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光明区财政局 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华美居临时职工食堂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华美居临时职工食堂服务合同 合同金额(万元):162.39 中标供应商:深圳报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自2020年10月24日起终止。原合同各项条款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原合同内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新湖街道办事处按政策已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大楼集中办公并就餐,根据原合同第五条“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科学城办公区位于6号楼的新湖街道办事处的正式职工食堂正式启用后,则本合同的服务有限期限提前终止。”,已与供应商协商一致,于2020年10月24日起终止《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华美居临时职工食堂服务合同书》。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联系方式:88210970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电话:88210970 传真:8821097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 联系电话:8821217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光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