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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公示

日期:2021年 01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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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及《光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光明区司法局、光明区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光明分局依照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严格审查和考察,确定深圳市光明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130名,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或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或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区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光明区司法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受理部门: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755-8821162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邮寄地址:光明区公园路33号路公共服务平台656室

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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