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拟申报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297428平方米,我局已完成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府〔2012〕1号)和《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改造意愿,现将该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B栋A区一楼
(二)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大道旁
(三)光明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塘尾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高墩北路198号
(四)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现场指挥部
地址: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前路与罗群围三路交汇处
(五)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szgm.gov.cn/
二、公示时间
7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B栋A区一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55-88213144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权属证明材料向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确认该项目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改造意愿符合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的要求。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针对该项目范围内的权利人对于光明区凤凰街道轨道13号线车辆段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申报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拆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示。
附件:
1.意愿公示图
2.股东大会决议
3.计划申报委托书
4.更新意愿汇总表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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