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请符合入库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在评价工作系统提交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
二、完成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市区各项扶持政策,如:市科创委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市税务局亏损结转政策、光明区生命科学产业创业资助项目、新材料产业购买或融资租赁仪器设备资助项目、新材料和智能产业国家级或市级配套资助项目、新材料和智能产业研发投入项目等。
三、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及公告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
咨询电话:0755-88210473、8821178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