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悦群路(光侨路–长凤路)市政工程监理等5个项目招标代理批量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公告发布时间:2021-04-13 09:00至2021-04-15 18:00
4.招标部分估价:23.8769万元
5.本次招标内容:(1)拟定招标方案及进度计划安排;(2)起草并办理招标公告发布;(3)编制招标文件并报送委托人审核批准;(4)组织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5)上传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6)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答疑会,办理答疑事宜;(7)编制入围会议和定标会议资料(含清标文件);(8)组织开标、入围、评标、定标等会务工作;(9)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10)整理归档招标资料;(11)协助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6.工程地址:光明区
7.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内投标人需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到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九楼910领取(以上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9)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12.注意事项:本项目与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监理等6个项目招标代理批量招标为一批次招标,招标人按光明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监理等6个项目招标代理批量招标、悦群路(光侨路–长凤路)市政工程监理等5个项目招标代理批量招标的顺序进行定标,投标人可参与所有项目的投标,但每家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项目的其中一个标段。在先定标的项目中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它项目的定标资格。若其中一个项目重新招标,不影响其它项目的定标结果。
招标人: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