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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1年 05月 28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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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依据《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竞选。

  一、项目名称: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采购。

  二、采购预算:不超过35万元,且不超过最终批复可研咨询费用。

  三、项目概况:新湖文体中心项目拟选址于光明区新湖街道荔山公园南侧,占地10000㎡,将建成一座服务片区居民的集体育、文化、艺术、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文体中心。新湖文体中心项目将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教育培训、艺术交流为主要功能配置,一体化满足街道、社区群众就近休闲、健身与娱乐的公共文体服务需求。

  新湖文体中心项目拟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0000㎡,包括文化活动室、图书馆、体育馆(溜冰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多功能室(瑜伽、跆拳道、舞蹈、武术等)、健身房、功能用房和地下机动车车库等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约4亿元。

  四、采购内容:组织开展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项目效果图)及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被委托人响应报名的,须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警示条款: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投递的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七、答疑事项:2021年6月4日12:00(北京时间)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1年6月4日12: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九、评审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4日(星期五)15:00;在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层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采购结果公示: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

  十一、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一览表;(第一页)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情况介绍(含资质、荣誉等);

  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评价、合同证明文件等。

  (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本项目的理解分析;

  2、项目的主要内容;

  3、项目的重点难点说明;

  4、项目团队及工作分工;

  5、工作进度安排;

  6、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邮递拒绝到付)

  (一)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与《响应一览表》(附件)一同装在信封内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

  1.响应项目;

  2.供应商名称;

  3.联系人姓名、电话。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响应文件时间不得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4日12:00。

  十三、采购单位和联系方式:

  (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详细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6层660办公室;

  (三)联系人:肖先生,0755—88212143;

  (四)邮编:518107;

  (五)电子信箱:wglttyk@szgm.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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