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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长尾山路(将石路-东明大道)市政工程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项目使用林地森林采伐设计书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7月 1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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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长尾山路(将石路-东明大道)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长尾山路(将石路-东明大道)市政工程位于凤凰街道,南起规划园登路,北至将石路,全长约502米,红线宽20米,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项目总投资2267.43万元。(长尾山路立项设计范围依据《深圳市宝安301-06号片区【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为将石路至东明大道,后根据光明区最新道路规划长尾山路道路设计范围由将石路至东明大道变更为将石路至园登路,道路长度由626米变更为502米)立项批复投资估算:2267.43万元人民币。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包括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编制项目使用林地森林采伐设计书等。最终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使用林地森林采伐设计书要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复。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6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6.27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林业行业调查规划项目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18]15号)计算,最高限价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8楼801室。

  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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