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项目编号:2106-440311-04-01-283498)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已于2021年8月17日完成评审工作,于2021年8月20日与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社会资本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2106-440311-04-01-28349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二路光明商会大厦18楼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0755-23699807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鲤鱼门街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5栋310房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620342372
六、中标社会资本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牵头单位:深圳高速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3层01单元
法定代表人:温珀玮
联合体成员:深圳祈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明社区红花中路1号B福利院A101
法定代表人:宫相全
七、中标条件
(一)中标价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政府运营期内每年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每年;(小写)RMB:130.00万元/年。
(二)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规模: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点为光明新村和和润家园,分布于牛山路两侧:光明新村政府公共配套物业首层,位于光明区华裕路与牛山路交叉处,建筑面积1194㎡;和润家园6栋首层,位于光明区牛山路与华夏路交叉处,建筑面积386.5㎡。纳入本项目的公配物业面积合计约1580.5㎡(最终以实际移交时确定的面积为准)。
2.项目投资:本项目要求装修及设备设施初次投入不少于人民币486.87万元,全部由社会资本在建设期内投入到位。装修设计方案需报实施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运作方式: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实施。合作期限共20.5年,包含建设期0.5年。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深圳市光明区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PPP项目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的室内装修工程建设、设备器具购置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整体的经营及运营维护任务。项目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附属设施在整个合作期内始终归属政府方;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应将项目设施资产无偿完好移交实施机构或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社会资本享有项目设施的运营权及基于该运营权的收益权(包括经营性收益和政府补贴收益)。
4.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八、评审专家
吴信岑、李天虹、刘承源、黄秀凤、覃永雄、王学涛、张新强
九、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
党开颖、王学涛、吴娇娇、林晓丹、李嘉鑫、杨竹筠、刘森荣、刘付伟飞、游欣
深圳市光明区民政局
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