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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活力光明”2021年光明区体育图片展活动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1年 09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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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信息:

序号

项目编号

活动名称

预算(万)

1

SZGMTY-2021010

“活力光明”2021年光明区体育图片展活动

20


  二、项目概况

  为建设高质量、高颜值体育高地,展现光明体育的历史变化和发展成果,用体育摄影作品体现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场馆、体育产业,人文体育等,记录光明区从城中村到城市的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用体育图片记录城市建设中体育运动环境的宜居变化。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计划开展“活力光明”2021年光明区体育图片展活动。

  (一)时间:2021年11月(具体时间以赛事合同约定为准)。

  (二)地点:光明区(具体培训地点另行安排)。

  (三)要求:巡展3场。

  (四)征集范围:

  1.综合类:展现全区各地在推进新时代体育强区建设,锐意改革、艰苦奋斗,不断探索创新体育发展的实践,包括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大事件等,以及各地体育呈现的新变化、新面貌及体育产业的发展。

  2.全民健身类:展现全民健身在促进全民健康、实现全面小康,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生动画面,包括全区各地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公园和场馆设施、最美跑步线路、社会体育指导与志愿服务、国民体质监测、体育进校园(社区)等活动。

  3.竞技体育类:展现校园运动会的比赛和竞争,体现全面发展体育及最大限度地挖掘个人或团队的潜力方面的努力,以及展示勇攀运动技术高峰和创造优异运动成绩等方面的活动。

  4.体育赛事类:光明区各单位、团体、社区、企业等主办、承办的综合性赛事和单项比赛、各地体育赛事中的比赛场景、精彩对抗、人物特写、观众风貌等,能充分体现运动项目的力量、速度和美感,画面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

  5.体育人文类:从百姓视角发现体育与生活的细节,可以是感人事迹、趣味体验、创意设想、休闲时尚等内容,展现体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表达体育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主题思想。

  三、项目服务需求

  (一)前期策划及筹备

  制定各项保障方案(工作方案、巡展方案、疫情防控、宣传等方案)及工作计划。

  (二)宣传推广策划

  制定宣传推广方案,进行多途径宣传推广,加强体育图片展的宣传;宣传发布不少于五个有影响力的平台(包含自媒体和纸媒),每期不少于3个推广信息,累计关注量(浏览量)应不少于5000人。

  (三)照片收集和巡展

  1.落实发动组织工作,确保照片种类不少于5项;

  2.落实好摄影师和后期布展等工作,每次巡展工作人员每期不少于5人;

  3.巡展要体现科学合理,图片要高质量高颜值;

  4.落实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宣传等保障;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丰富的赛事活动培训相关组织经验;

  (三)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供应商参与此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警示条款:

  (一)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权对所有响应供应商投递的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采购活动的风险。

  (二)如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高度相似、雷同的,评审小组将以涉嫌陪标、围标做流标或废标处理,供应商将可能被列入我局采购负面清单。

  (三)采购单位将依据采购需求及双方约定项目合同要求在项目结束后给予履约评价,履约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结果为“中”及以下等级的扣除10%的服务费,履约评价结果为“差”的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采购项目。

  (四)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采购项目,并无需承担任何后果。

  六、答疑事项:2021年9月29日12时前凡有任何疑问的,请径向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七、采购文件递交时间:所有文件应于2021年9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我单位,邮件以寄出邮戳为准。

  八、评审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9月29日16时 (北京时间)起,在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平台进行评审。

  九、响应文件的构成

  (一)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一览表;

  2.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情况介绍(含资质、荣誉等);

  4.详细清单报价;

  5.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评价。

  (二)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工作方案;

  2.提供工作分工、执行计划等;

  3.提供疫情防控、宣传等各项活动有关保障方案或材料。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邮递拒绝到付)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与《响应一览表》(附件)一同装在信封内密封,封口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

  1.响应项目;

  2.供应商名称;

  3.联系人姓名、电话。

  十一、如果疑问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660室;

  邮政编码:518107;

  咨询电话:0755-88212143。

  深圳市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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