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新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办事处,北环大道与富利路交汇处东南侧。根据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269889.00万元,其中建安费24099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046.00万元,预备费12852.00万元,总建筑面积318430平方米,其中,地上211380平方米,地下107050平方米,安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250个。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对项目地铁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进行评估,依据深圳地铁集团的有关规定出具报告,完成办理有关深圳地铁集团审核的报建,并取得相关批复。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18.27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18.27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参照《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最高限价18.27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信;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地铁及地下工程专业的科研和教学资格。
评估机构的资质需至少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3)报价单。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