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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新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地铁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评估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1年 09月 2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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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新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光明区公明办事处,北环大道与富利路交汇处东南侧。根据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269889.00万元,其中建安费24099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046.00万元,预备费12852.00万元,总建筑面积318430平方米,其中,地上211380平方米,地下107050平方米,安排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250个。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对项目地铁设施及运营安全影响进行评估,依据深圳地铁集团的有关规定出具报告,完成办理有关深圳地铁集团审核的报建,并取得相关批复。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9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9月29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18.27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18.27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参照《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最高限价18.27万元。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甲级资信;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含地铁、轻轨)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具有地铁及地下工程专业的科研和教学资格。

  评估机构的资质需至少符合以上条件之一。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3)报价单。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03室。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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