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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市政工程给水设施迁改工程等11个项目造价咨询(结算二次审核)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1年 10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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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市政工程给水设施迁改工程等11个项目造价咨询(结算二次审核)

  2.项目概况:送审结算价分别是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市政工程给水设施迁改工程7.846579万元;光明新羌社区何群家具东南侧制砖厂旁边坡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工程101.86614万元;公明玉律至光明碧眼道路工程通讯管线迁改工程中国网络通信部分106.53973万元;罗仔坑排洪道如宇工业园边坡(未治理部分)129.190696万元;塘家消防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晓霖路)147.795501万元;红花山公园塔北侧边坡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程224.630455万元;光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配套工程245.586715万元;公明鹰山墓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工程施工391.671724万元;公明玉律至光明碧眼道路工程通讯管线迁改工程电信部分403.319915万元;光明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工程1154.19901万元;周家大道(根玉路-龙大高速)沥青路面工程4180.014879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规定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本工程结算审核报告。(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留痕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好全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在出具本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后30日内,将完整资料档案交甲方归档管理。

  4.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18:00

  6.报价方式:固定报价,暂定价为:

  标段一: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市政工程给水设施迁改工程0.3万元、公明玉律至光明碧眼道路工程通讯管线迁改工程中国网络通信部分0.3222万元、塘家消防站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晓霖路)0.4378万元、光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市政配套工程0.7117万元、公明玉律至光明碧眼道路工程通讯管线迁改工程电信部分1.1533万元、光明高新园区十八号路(科裕路-十二号路)工程3.0247万元;

  标段二:光明新羌社区何群家具东南侧制砖厂旁边坡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工程0.3093万元、罗仔坑排洪道如宇工业园边坡(未治理部分)0.3858万元、红花山公园塔北侧边坡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治理工程0.653万元、公明鹰山墓园北侧边坡地质灾害和边坡治理工程施工1.1207万元、周家大道(根玉路-龙大高速)沥青路面工程9.3184万元。   

  7.结算方式:以单个项目送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咨询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费市场价格>的通知》(深价协〔2017〕14号)计算。最终结算价为基本费用与效益费用之和下浮20%。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组织。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9楼910室。

  13.标段一、标段二各确定一名承包单位。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0755-8821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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