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光明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土地整备项目审批工作规程的通知》(深规土〔2017〕720号)及《光明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操作规程》(深光土整组〔2019〕80号)有关规定,现对《实施方案》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0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项目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范围面积为202060平方米,现状容积率约0.55,土地整备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92281平方米。依据《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规定,《实施方案》概算总补偿费为324,665,992元(含直接补偿费、技术支持费、不可预见费和业务费)。项目留用土地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301-10&13&14&16&T3号片区[公明田寮-玉律片区]法定图则规划13-26-03、14-23地块,留用土地面积约43795平方米。同时,本项目未落地的4449平方米留用土地指标纳入土地整备指标台账管理(原则上用于城市更新项目)。
二、公告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公示栏
(二)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szgm.gov.cn/
三、公告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22年2月4日止。
特此公告。
附图:关于长圳社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