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圳新路市政工程房屋监测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2年 03月 0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字号:

  1.项目名称:圳新路市政工程

  2.项目概况:项目北起公常路,东至圳园路,道路长约1.12公里,红线宽30米,双向4车道,为城市支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监控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电信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904.2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4230.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40.18万元,预备费为233.54万元。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针对圳新路周边现有建筑的裂缝调查及后续沉降、位移开展监测工作。具体监测内容及数量以图纸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为准。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11.539516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10%,即10.385564万元。

  7.结算方式: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文件规定的取费计取,并中标下浮率下浮,最终结算按照现场实际监测数量计算,需经过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确认,并以区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3)报价单。

  所提供的资料须控制在10页以内,且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A1栋10楼。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代建(招标)单位:深圳天安骏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5-88211527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