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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单位的公告

日期:2022年 04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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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2.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名称为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原锦鸿小学),项目位于公明街道,信宏城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八号路与芳园路相交处东北侧,办学规模36个班/1620个学位,占地面积16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518平方米。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作任务书。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6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18:00

  6.报价方式:浮动报价,招标控制价3.364万元;投标报价上限为招标控制价下浮3%,即3.263万元。

  7.结算方式: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清单工程量误差不做任何调整。实际未按方案或图纸施工需据实调整,结算最高价不超合同价 ,造价最终以相关审核机构的意见为准。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以上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下石家村市场二楼。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代建(招标)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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