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光明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要求,提升我区中小学生以实践创新为核心的创新素养,建设中小学生校外科技创新教育生态体系,现面向全区开展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工作。被认定为实践基地的单位,将作为深圳市中小学科普教育学分制光明区试点资源单位参与科普学分制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
请各单位根据“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评审和认定程序
(一)专家评审。评审时间拟定为2022年5月下旬。区教科院将邀请科创教育专家、高校学者、优秀科技辅导教师等担任评委,主要对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实践活动基本情况、成果成效(占50%)和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与预期成果成效(占50%)进行评审。
(二)公示。本次评审择优评出15个单位作为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结果将于6月上旬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认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为做好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的工作管理,区教育局委托区教科院对实践基地进行工作检查和督导。各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工作报告,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二)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需要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活动项目设计要着重对中小学生的科技创新实践能力的培育。
附件:1.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办法
2.光明区中小学校外科技创新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