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光明区侨文化博物馆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光明街道华强创意产业园3栋1、2层。项目通过利用现状建筑,结合侨文化博物馆的要求进行装修改造,建筑室内改造面积107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展示设备安装及调试等。项目建议书批复总投资1060.0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96.9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2.68万元,预备费50.4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投资。
3.本次发包工作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和服务内容:①工程设计范围:项目计划投资内与本合同设计阶段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最终以概算批复的内容为准。②工程设计阶段和服务内容:包含全过程设计内容、概算编制、施工配合服务、绘制工程竣工图、项目设计统筹及总协调等工作。(2)展陈大纲编制:①充分走访光明区归侨侨眷,对光明区部分归侨侨眷进行访谈工作并搜集相关口述史;②研究光明区侨文化历史,包括:新中国成立前后、光明华侨农场阶段、光明区成立前后等多个阶段;越南归侨、马来西亚归侨、原公明街道的港澳侨以及海外侨胞等各个群体;政策、文化、经济、生活起居等多个方面的相关历史;③对收集到的侨史物品资料进分析、归类、研究,形成博物馆的陈列方案;④在收集足够多的历史档案资料和侨史物件的基础上编制脉络清晰、结构合理、逻辑缜密的展陈大纲;⑤展陈大纲需结合侨史专家及侨界顾问的指导意见进行优化、深化;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展陈大纲终稿进行论证研究并取得相关部门认可。
4.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3日
5.截止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18:00
6.报价方式:合同暂定价为:77.82万元,其中:
(1)工程设计费采用固定报价,中标价暂定为48.34万元(其中,基本设计费暂定44.76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暂定3.58万元)。
(2)展陈大纲编制费采用固定报价,中标价暂定为29.48万元。
7.结算方式:
(1)基本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其中,基本设计收费计费额以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为基数计算,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系数取0.85,附加调整系数取1.5计取;
(2)竣工图编制费按照基本设计费的8%计取。
(3)展陈大纲编制费按29.48万元计取,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结算时不予调整。
(4)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结果为准,且以上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发改批复总概算相应子项之和。
8.工程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9.报名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10.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11.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否
12.相关业绩要求:具有小型公共建筑以上(博物馆、展览馆)室内设计或展陈设计经验,提供设计合同(合同内容需体现博物馆、展览馆、展陈)或设计图纸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13.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1)编制要求:截止报名时间前,报名单位可递交本工程的报名文件,报名文件份数为1份正本、1份副本。投标人应当将报名文件的所有组成部分一起包装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封口处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2)编制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②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相关资格证书(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等;
③报价单。
根据附件工程量估算表进行报价,所提供的资料均须报名单位盖章。
(3)递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商会大厦13楼1306室。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报名:(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报名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5)近3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6)近2年内(从截止报名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8)依法应当拒绝报名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