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于2014年10月取得《市规划国土委关于批准<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深规土[2014]571号)。现申报单位申请对项目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修改事项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规划修改事项
项目位于光明区光明街道,地处光明大街及光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南邻河心路。
本次规划修改具体事项:
(一)二期实施摘要:
1、二期建设01-05地块。
2、01-05地块在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配建停车位且住宅的停车位户配比不低于1:1的基础上,增配148个停车位用于补充一期用地车位缺口(其中01-06地块101个、01-08地块29个、01-09地块18个),该部分停车位可独立管理,并于地下二层分别设置与01-06、01-08地块的地下联通车行道。
3、在01-05地块实施建设之前,于01-05地块建设148个临时停车位供项目一期使用。
4、01-05地块增配148个车位的建设费用、临时停车位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费用,由一期实施主体承担。
5、二期实施主体负责01-05地块在房屋销售阶段书面告知购房者停车位增设及管理事宜,并需购房者签名确认。
(二)三期实施摘要:
1、三期建设01-01、01-03地块,并建设文化活动中心4000平方米,位于01-03地块;公共充电站占地700平方米,位于01-03地块,地下附设;自行车存放与换乘中心占地150平方米,位于01-01地块;公交首末站2400平方米,位于01-03地块。
2、在01-05地块实施建设之后,增配停车位建成投入使用前,于01-03地块建设148个临时停车位供项目一期使用。
3、01-03地块临时停车位的建设维护及管理费用,由一期实施主体承担。
二、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s://www.szgm.gov.cn/
(二)现场展示
1、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区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绿地新都会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三、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2年07月06日起至2022年07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07月12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联系人:叶工、陈工
联系电话:0755-88213140、0755-88212827
六、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