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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418号代表建议汇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3年 03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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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

  苏毅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市社康机构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与光明区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贵委参考:

  一、基本情况

  光明区始终以“强基层、促健康、补短板、建高地”为工作主线,全力支持社康机构发展。目前全区共有社康机构58家,其中区属医院举办50家、市管公立医院举办1家、社会办医院举办7家。现将全区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社康机构规划布局

  按照市“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光明区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布点规划(2022-2025)》,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社区人口分布和结构及现有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合理规划社康中心及社区医院,到2025年实现常住人口超过2万人的社区至少有1家1400㎡以上的社康中心、其他社区至少有1家社康站。

  (二)关于老旧社康改造及社康业务用房租赁经费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逐步推进社康标准化建设。印发《光明区社区健康服务扩容提质实施方案》,制定老旧社康改造方案以及社康设施设备更新计划,切实提升社康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已编制公明、圳美社康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书,逐步开展社康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二是财政拨款支付社康租金,有力支撑社康发展。全区共有租赁性质社康业务用房26家,其中区属医院举办社康20家,房租费用均由区财政支出;社会办社康中心6家,由举办医院自主提供。

  (三)关于社康信息化建设

  光明区持续推进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工作。社康中心检验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互联互通互认,从根本上简化了就医环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医疗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

  (四)关于家庭医生和家庭病床服务补贴机制

  根据《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光明区严格落实签约家庭医生、设立家庭病床补贴机制,明确奖惩规则。同时,区属医院举办社康家庭医生和家庭病床服务补贴,由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有效提高社康机构开展家庭医生和家庭病床服务的积极性。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针对向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等上级单位所提建议,光明区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梳理全区相关情况及存在问题,积极配合上级单位落实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努力提升光明区社康机构服务水平。

  以上汇办意见,供参考。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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