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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2023020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日期:2023年 05月 04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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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建设局:

  周丽委员《关于完善物业管理以促进社会治理水平和城市居住环境提升》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光明区的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供你们答复时参考。

  一、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引入第三方法律和行业专业力量,协助政府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工作”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我区积极引入专业团队,协助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物业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制度文件编制、物业管理工作宣传培训等工作;二是我区鼓励辖区各街道在开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绿色(宜居)社区创建等具体工作时聘请专业机构或团队,提升辖区管理的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二)针对提案“增加基层政府(街道办、社区)物业管理专业的员额”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2022年5月,我区发布《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组建街道物业组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辖区各街道整合内部人力资源,组建街道物业组,为辖区内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提供人员保障;二是我区积极按照《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进居民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全区31个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预计2023年5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成。

  (三)针对提案“研究试点一整套系统完整的物业管理规范指引及标准化的成本核算体系”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我区收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物业管理基础术语(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针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正在研提意见,预计5月8日前复函至贵局;二是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住宅物业服务内容与质量规范》(SZDB/Z 203-2016)、《深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规范标准落实服务和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

  (四)针对提案“理顺和完善政府市政物业支援体系,保证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物业管理维持基本水准”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2020年9月,我区制定《光明区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方案》,成立光明区城中村围合式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并从2021年起开展城中村围合式小区三年物业管理提升补助工作,通过考核奖补,不断提高城中村及相关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二是我区积极探索“城中村”物业服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工作,围绕物业服务“推栋进户”,承接养老、托幼、家政服务业务,承接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等公共事项,并结合城中村整治改造提升、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等开展试点工作。

  (五)针对提案“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弘扬社区志愿精神,鼓励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物业管理,多渠道互动”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不断完善“社工+志愿者”联动模式,加强社区社工队伍建设,增加各社区社工数量,协助社区团委在城中村、物业小区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引导更多的社区居民注册为志愿者并参与志愿服务。

  此函。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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