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答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90138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9年 11月 07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尊敬的胡任重、朱文豪、杨灵祥、张晓莉、蒋雷委员: 

  《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推进深圳市各区街道城市道路综合管道整治建设提案》(第20190138号)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光明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时期,加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薄弱,各类涉及地下管道施工占用挖掘道路的建设工程“遍地开花”,社区道路品质提升项目、供电配网基建项目、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工程、基层社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消火栓建设及改造工程和城中村综合治理等工程几乎在全区道路上“开膛破肚”。由于相关制度不完善和管理不到位,加之建设时序不一致、限时完成考核督办压力大、地下管网规划不统一,部分道路还存在反复开挖现象,且涉路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居民投诉较多,人民日益增长的

  美好生活需要和不通畅不安全的道路环境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

  二、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建设单位在设计规划要有前瞻性”的建议,答复如下:

  围绕市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非常关注的各类地下管道施工缺乏统筹管理力度造成道路反复开挖问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专门成立了路政处,负责统筹全市占用挖掘道路施工的行政管理,并会同发改、财政、规划、住建、水务、交警等部门,正在联合制定《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对城市道路下的管道工程从工程规划、立项到施工全过程加大了统筹管理,在项目立项阶段一方面充分论证项目必要性,杜绝重复建设,另一方面统筹水、电、燃气、道路建设、轨道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立项安排,避免同一路段项目扎堆;在项目规划阶段,一方面充分利用“多规合一”平台及已有规划成果,充分考虑项目需求,同一路段项目统筹规划,尽量一次落地,另一方面加强对市政道路工程的统筹规划,市政道路在新建、改扩建规划时充分考虑道路绿化设计、地下管线铺设、慢行系统等各方面建设需求,在方案设计阶段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地下管线工程应与道路工程同步施工,同时道路工程施工时预留管沟位置。

  同时,光明区结合《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和《光明新区综合管廊详细规划》,正加快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面发展。已制定《光明区2019年度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方案》,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开发片区建设综合管廊,集成各类地下管线统一敷设。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牵头开展的2018年光明区城中村交通治理项目,在收集地下管线建设需求及设计资料和开展地下管线专业勘探等大量前期工作下,制作地下管线一张图,合理布局地下空间并统筹管线建设时序,有效避免道路反复开挖,最终被评为第十六届深圳关爱行动“百佳市民满意项目”。

  (二)针对提案“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把关,避免同一条道路重复开挖和建设时间要从严控制”的建议,答复如下:

  为加强道路挖掘管理、科学统筹安排道路开挖计划,规范占用挖掘道路行为,光明区出台了《关于规范光明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从分级统筹、分项管理、严控计划、严排时序、严格责任和严肃执法等6方面对光明区占用挖掘道路提出了精细化管理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光明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一是统筹汇总市供电局、市地铁集团、区水务局、区工务署和街道办相关单位报送的2019年占挖计划调整数据,共计1201个占挖计划,涉及道路639条。针对同一道路施工的,协调各建设单位同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路面修复,有效避免反复开挖。截至目前,共统筹相同道路占挖计划71个,涉及将石路、玉昌东路、塘家大道等七十余条道路。二是组织光明区各建设单位和各街道办召开光明区2019年占挖道路工作协调会,并建立光明区占挖道路计划统筹工作微信群,发布共享光明区2019年占挖道路计划。三是在占用挖掘道路路政许可中及时发布重复道路的占挖许可情况,现场协调同一道路占挖的建设时序,针对重点工程、重点路段,召开专题协调会或邀请辖区街道办或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建设单位参加路政许可审查会议,充分考虑和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建议建设单位调整设计路由、同沟敷设多种地下管线、采取非开挖、科学压缩占用挖掘道路时间的方式,力争在路政许可审批环节减少对道路的反复破挖和交通出行的影响。

  (三)针对提案“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申报道路改造,景观安装,园林绿化,铺面统一装饰负主体责任。避免重复建设,严禁同一路段一年内多次开挖道路施工”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规范光明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市(区)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市本级(区级)涉路工程项目的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将同一空间位置涉及道路挖掘的政府投资计划统筹至同一年度下达,推动项目同步建设、同一修复;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年度道路工程、轨道工程、各类管线等工程建设需求和道路现状编制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在保证施工期间必要通行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将相同施工路段的工程项目统一安排在统一时段内集中进场施工,施工完成后统一进行路面修复,尽量减少反复开挖。同时,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涉路工程挖掘计划申报情况、年度道路挖掘计划和年度道路挖掘计划调整情况的动态更新,消除各部门间信息壁垒,推动年度挖掘计划的落地实施;工程建设单位如实申报道路挖掘计划,挖掘同一位置的多个工程建设单位应明确意见工程建设单位为申请主体,自行协商编制施工计划、交通疏解方案并签订相关管理协议。

  针对涉路工程建设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光明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工地扬尘及泥头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八条措施》和《光明区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区生态环境、住房建设、水务、交通、城市管理和各街道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光明区占用挖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处罚。

  下一步,光明区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占用挖掘道路管理,科学统筹安排道路挖掘计划,规范占用挖掘道路行为,保障道路功能,维护道路安全,全面落实《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光明区道路挖掘管理工作的有关意见》要求,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舒适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其他

  (一)办理过程

  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提案内容,与代表委员进行联系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做好办理的说明工作。通过现场实地调研(行走光明)、召开占用挖掘道路路政许可技术审查会和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分析问题的根源,积极对接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商议解决措施。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B 类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