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答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753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19年 07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候少藩等9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建设市政排水排污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将城市道路积水纳入所属区政府、街道办的年度绩效考核中,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对此民生问题的重视程度。
  光明区水务局已将城市内涝点整治完成情况形成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报送区绩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并建议将其纳入《光明区2019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绩效指标。
  二、考虑到市政排污管主要以地下铺设为主,大面积改造存在诸多客观阻碍。建议各区各街道办职能部门对所辖区域进行管道疏通、清理工作,并做好定期、月度、季度梳理报告,做到提前改善、提前预防措施。
  光明区水务局负责市政排污管网的管理,并委托专门的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对管网进行运维,包括对管网的巡查、清疏、隐患
  修复等,同时按照代表建议,做好管网月度、季度的工作报告。我局对管网运维单位加强考核力度,通过日常检查、月度考核、季度考核的方式考核运维单位的管养效果,检查、考核均包括对运维单位日常管理、巡查日志和报告的检查,以及时发现管网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查处泥头车违法排泥等问题,建议加大惩罚力度,对司机、车辆、车辆所属公司进行行政甚至刑事处罚,从法律法规方面禁止此类恶劣事件发生。
  光明区针对泥头车违法排泥问题,主要有以下举措:(一)源头管理,探索源头管理机制。印发《光明区泥头车污染源头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依规监管、属地部门协调联动”的在建工地泥头车源头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泥头车污染路面情况。(二)联合联动,开展统一执法日行动。区住建局会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土地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光明交警大队、各街道办共组织6次泥头车专项整治统一执法行动,累计出动人次230人次,对区主要交通要道及区各施工工地内部的泥头车(含罐式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2019年,光明区共出动230人次,组织了6次“泥头车专项整治统一执法日”行动,检查泥头车4873辆,查处泥头车220台,检查建筑工地 14次,检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14次,共下发2分责令整改通知书。(三)建立巡查机制,提前介入制止。一是从各街道办抽出业务骨干成立机动中队,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进行分路段驻点监控和不定时突击巡查,有力打击泥头车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实时监控机制,科技全网围堵,利用互联网+执法模式,在全区乱倒重灾区、断头路安装可移动的“智能识别无线视频监控探头”,实时监控乱倒行为。
  四、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深入开展泥头车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全年组织不少于18次泥头车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逐项限期整改。
  (二)继续完善辖区泥头车安全管理,加强区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不断净化辖区交通环境。
  联系人:刘  浩、彭中华
  电  话:88212313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