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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169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6年 05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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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灿(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欠发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脱贫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光明新区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生存发展,分别通过帮扶欠发达社区原居民缴交社保、转型发展、政企社企分开、帮扶同富裕工业园提升改造等方法帮扶欠发达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脱贫,并取得很好成效。

  一、帮扶新区欠发达社区原居民缴交社保

  光明新区按照我市第四期同富裕社保扶持的对象及标准,以新区国土基金账户暂借预拨形式,给欠发达社区原居民每月代缴基本社保,共计8批拨付2012年至2015年同富裕社保扶持资金,合计1.9亿元,有效解决了新区欠发达社区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这一重大民生问题。

  二、出台政策扶持助力社区经济转型发展

  2009年,新区确定为“社区发展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光明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社区经济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光工委办〔2010〕35号)探索多种发展模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引导社区股份公司经济实现转型。2013年底,新区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专项调研,根据调研成果修订了《光明新区扶持社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新区集体经济的帮扶提供依据,并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专项资金帮扶集体经济转型升级,为推动新区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三、全面推进社区政企社企分开,减轻股份公司负担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2014年试点改革经验和成果基础上,2015年在全区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工作,并列入“光明新区2015年重点改革工作”。按照分类实施、分步推进的原则,由政府承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承担的条件较为成熟的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市政设施维护管养和环境卫生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并承担工作运行经费、人员经费,切实减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担。新区财政2015年一次性安排并下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政企社企分开改革专项经费1.92亿元,并在2016年及以后的财政预算中对上述经费予以安排。

  四、出台政策帮扶同富裕工业园、社区工业园提升改造

  为提升光明同富裕工业园的发展水平,促进工业园的转型升级,提高园区经济效益和居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新区与市委市政府派驻光明工作组股份公司专题组通过调研研究,起草了《光明同富裕工业园改造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同时,新区拟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特色园区建设与转型发展资助实施细则作修订,鼓励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其所有园区开展转型升级改造,改善园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服务水平。

  下一步,新区将继续按照市里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欠发达社区原居民缴交社保的帮扶力度,并继续推进社区承担的综合管理、法制、健康、劳动保障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承接工作,最终实现社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全面剥离,进一步减轻社区股份公司负担。同时,引导欠发达社区股份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通过“工改工”、“工改商”等方式加快社区股份公司转型发展,提高社区股份公司“造血”功能,摆脱贫困。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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