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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60522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16年 05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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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文(等22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再生资源分拣场建设为依托推进垃圾分类减量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现有垃圾焚烧厂不接收处理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也没有统一的处理场所,造成废钢铁、废纸、塑料、花盆、树枝等垃圾无法处理,造成了此类垃圾随处乱堆乱放,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为此,光明新区提前谋划、及早部署,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法。新区城市管理局创新工作模式,与新区经济发展公司紧密合作,建立规模、经济、高效的资源回收体系。

  光明新区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以及专业公司进行座谈和现场踏勘,着手规划建设高起点、高标准的垃圾分拣场,对大件垃圾进行拆解回收利用,对园林绿化垃圾进行粉碎处理回收利用等,达到垃圾处理减量的目标,从源头上减轻垃圾处理压力。目前,已对垃圾分拣场进行了初步选址。下一步,新区城市管理局将委托新区经济发展公司依法依规做好生活垃圾分拣场的项目建议书、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拣场和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

  此复。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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