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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00330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20年 06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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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锡武(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第20200330号建议已收悉,现就与光明区有关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议1“加强街道办执法权力与强制力。下放并制定更多执法权给予街道办,并制定执法人员保护条例,明确遇到暴力抗法所能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的落实情况。

  光明区历来重视基层执法工作,2018年2月,按照“重心下移、权责统一”的原则,开展区街事权改革,将劳动、安监、城管、查违等4类执法事权下放至街道,并相应下放编制与人员,有力提升了基层执法效能。

  二、针对建议2“加强街道办和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促进联合执法常态化。”的落实情况。

  光明公安分局已经与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建立了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开展“大清查、大排查、大巡查、大整治”行动,持续推进防范街头政治活动、巡逻防控、缉刀缉枪、消防隐患清查,深入排查整改各类治安风险和安全隐患,营造高压严管氛围,2019年至今,光明区已开展“大清查、大排查、大巡查、大整治”22次。

  三、针对建议3“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对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做出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落实情况。

  光明公安分局对妨碍执行公务严格依法处理,维护法律权威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2019年至今共办理阻碍执行职务案件46宗,行政处罚59人,有力地震慑了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为街道办等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四、针对建议4“进一步强化街道办事处执法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普法教育力度。另一方面对某些媒体歪曲事实真相、误导广大市民的不实报道,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的落实情况。

  光明区全面加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督促各街道办在处理劳动、安监、城管、查违等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2019年以来,各街道办调解执法矛盾纠纷共计3023宗,提供法律咨询3259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718场,开展法治讲座或培训219场。

  五、针对建议5“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整体建设。在抓好执法队整体建设的同时,突出抓好外包服务协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水平。”的落实情况。

  光明区将结合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行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并推行执法与日常管理相分离。此外,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抓好外包服务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执法队整体建设优良,进一步提升街道执法效率和规范性。

  专此答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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