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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190685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20年 10月 12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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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马庆成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国际食品谷”光明园区建设的提案》(第 201906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成立“国际食品谷”光明区筹建工作组,以市区街道的三级政府联动,项目落地光明街道保障食品谷高效发展的建议。

  光明街道位于光明区核心区域,辖区范围内现状耕地面积为2130.3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301亩。建设深圳“国际食品谷”光明园区,对街道内基本农田利用、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且街道辖区内有时尚生态谷、成武精石等多家农业企业,“国际食品谷”光明园区将对科技农业企业起到集聚作用,有利于逐步形成以科技为核心的现代食品产业集群。光明区将结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的意见,着手开展该问题的可行性研究。同时,各相关部门也将全力配合相关工作。

  二、针对打造“国际食品谷”科技创新发展的优良生态产业规划与高标准高质量的政策支持与开放优越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规划高起点国际食品谷成为具有创新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正会同中国农科院(深圳)基因组研究所、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深圳国际食品谷发展规划(2020-2035年)》,牢牢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机遇,以积极应对食品产业革命、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需求、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为核心,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产业链创新体系,以增强食品科技创新能力为主攻方向,以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为主要抓手,打造国际食品科技创新中心、食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食品产业金融汇聚中心,为中国乃至世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深圳方案。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将在规划中把光明园区建设纳入拓展区中。光明区将进一步加强与市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早日将光明园区建设提上日程。

  (二)制定国际食品谷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及产业推广政策。

  一是关于支持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市种子同业商会提前规划,会同华侨城集团、兴旺种业公司、市时尚生态谷公司等单位做好田间展示分会场相关工作,明确将光明小镇欢乐田园和时尚生态谷作为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田间展示分会场。此外,市市场监管局协调华侨城集团临时移交150亩科研用地由市种子同业商会使用,使用期限1年。其中100亩为蔬菜瓜果展示田、50亩为水稻展示田。二是关于扶持政策。市市场监管局正在起草编制《深圳市农业食品发展专项资金操作规程》,设置科技强农项目资助、农业产业化项目资助、“圳品”服务体系项目资助等促进国际食品谷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及产业推广政策。三是关于人才引进扶持政策。光明区于2017年11月印发了《光明新区鸿鹄人才及团队认定评估办法》,全力扶持和引进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四是关于农业金融支持服务。光明区将结合辖区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发展农产品金融服务业。推进辖区金融机构与农业及互联网行业有机结合,依职责为农业与金融业态结合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协调辖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业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其提供全链条金融融资服务,持续推进农业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光明区将继续联合市区街道单位,积极开展政策扶持相关工作,同时也进一步接轨国际、国家项目,引进新兴产业,为光明园区建设添砖加瓦。

  三、针对深化改革食品谷区域低效土地利用空间 ,为打造国际食品谷产业空间规划与发展开绿灯的建议。

  对于耕地、林地的使用,市市场监管局正在积极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创新我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同时,光明区将支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利用,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提升利用效益和综合价值,但建议在符合《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第2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前提下妥善实施。

  四、办理过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五、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B类

  专此答复。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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