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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20200246号代表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日期:2020年 11月 2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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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莲(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烂尾楼梳理整治的建议收悉,现就与光明区有关的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光明区“营商环境提升年”“治理能力提升年”工作部署,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盘活开发建设资源,实现高质量发展,光明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烂尾楼”综合治理。

  一、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思路

  2020年3月9日,光明区政府研究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深圳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关于加强我市烂尾楼梳理整治的建议的议案》的主办单位为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等多个部门协助办理。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的基础上,主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巧干破题,实干攻坚”的工作思路,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该项烂尾楼梳理整治工作。

  二、进一步全面调查烂尾楼的情况

  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光明区对全区烂尾建筑进行调查摸底,经过一段时间的紧张工作,已完成对烂尾楼的全面调查,摸清了烂尾楼基本情况,为今后依法推进项目的建设和合法处置烂尾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调查统计,辖区共有烂尾楼210宗,占地面积29.5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8.32万平方米,烂尾楼产生的主要原因为:相关建筑未取得用地及规划许可手续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筑,被依法控停。自2016年光明区开展“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以来,消化治理烂尾楼52宗,占地面积8.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97万平方米,其中通过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方式消除烂尾楼8宗,执法拆除烂尾楼19宗,通过确权治理烂尾楼1宗。目前,光明区剩余烂尾楼158宗,占地面积20.9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3.35万平方米。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施策整治烂尾楼

  全面整治烂尾楼是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是落实高质量发展、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整治烂尾楼的各项工作。光明区按照“一楼一策”的处理办法,积极、妥善地解决烂尾楼有关问题。在办理议案的同时,继续推进实施整治烂尾楼的各项措施。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规划资源〔2019〕5号)、《关于推进规划土地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与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深规划资源规〔2019〕7号)、《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深规土规〔2018〕10号、《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号)等规定,研究从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等方面着手处理烂尾楼。同时,加大巡查防控力度,打早打小,从源头上杜绝新增违法建筑,避免产生烂尾楼。

  四、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形成烂尾楼整治合力

  一是开展执法拆除战役。持续开展国有土地清理、拆除严重影响规划违建、重点案件执行、清理拆除违法乱搭建和过期临时建筑等专项整治行动;对于2016年下半年以来新增的违法建筑,按照市查违办“清零”行动要求,全部依法处理到位,特别对于社会类违建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坚持“区+街道+社区”三级查违清拆模式,按全区每季度一次专项清拆行动,各街道每月一次统一行动,各社区每周一次集中清拆安排工作,始终保持“拆”字当头的查违高压态势;对于确因法定情形无法作出拆除处理的违法建筑,坚持依法处理到位,依法给予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等处罚。

  二是开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战役。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和重大项目的统筹作用,光明区已通过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方式集中治理了科学城启动区、光明中心区、核心大装置区、凤凰牛场周边、果林村、松白路沿线等一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积范围广、区域集中的烂尾楼,接下来将继续发扬土地整备的光明速度,大力推进连片产业园土地整备、城市更新等二次开发项目实施,再攻坚再施策集中连片整治一批违建烂尾楼。

  三是发扬深圳勇于担当和改革创新精神,引入公共利益,探索烂尾楼处置的“光明方案”。光明区正在推进薯田埔和合水口花园控停违法统建楼处置改造保障性住房工作,该项目为深圳首例。两花园统建楼均由社区股份公司自有资金开发建设,2014年7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定两社区统建楼为违法建筑,并作出“限期自行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至今,两项目均处于控停状态。控停后社区股份公司背负巨大经济压力,遂请求政府予以解决。为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拓宽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渠道,光明区政府主动作为,多部门联合施策,针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探索控停类烂尾楼处置方式,通过前期调研论证和结合项目特殊性,市政府同意将两花园统建楼作为改造保障房试点项目,光明区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和合水口花园控停违法统建楼处置工作方案》。

  该方案已经市、区两级政府研究同意,光明区已经着手开展有关工作。目前,原作出行政处罚的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已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区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已终结执行、作出没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把相关建筑移交给区住房建设局,后续将按照方案开展建筑整改、置换和征收用地、规划调整、完善手续、完成后续建设、办理产权登记等工作。

  五、重点处理矛盾较突出、影响较大的烂尾楼项目

  根据存量烂尾楼实际情况,光明区以“零增量、减存量”为目标,构建“3+5”烂尾楼治理模式,“3”即强力推进执法清拆、历史遗留违建处理、控停违建治理三大专项攻坚行动;“5”即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居环境、严重影响生态环境、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发展、严重影响社会治理的烂尾楼。2019年,光明区全面管控违建烂尾楼,实现全年“零增量”,拆除消化烂尾楼违建面积13.7万平方米,“啃下”了马田将围统建楼、万丈坡烂尾楼、光明高尔夫违建别墅等一批历史违建烂尾楼“硬骨头”,其中马田街道将围3.8万平方米统建楼是光明区有史以来执法拆除的最大单体烂尾违建,形成了强大执法威慑。

  六、建全工作机制,推动烂尾楼源头有效治理

  光明区引领辖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从整治市容市貌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继续把处置烂尾楼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明确工作计划目标,明确层级责任,抓好重点和突破口。继续将整治烂尾楼列入城市建设管理考评内容,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有机构、有监督、有检查、有考评,确保整治烂尾楼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光明区已将解决和预防烂尾楼问题作为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了开展此项工作的主要原则是:严格依法推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切实落实各级,优先解决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逐步消化。力争近两年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抓好对群众利益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烂尾楼的整治工作,计划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基本解决现有的烂尾楼问题。

  联系人:徐龙杰

  电  话:21022856。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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