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招考招聘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资格复审公告(第一批次)

日期:2023年 03月 31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2023年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ZYY20230204、ZYY20230205、ZYY20230206岗位)考生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公告之日起自行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东院区)体检中心(光明区华夏路东39号),或自行选择深圳市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参加体检当天须空腹;

  4.体检结果请自行前往体检医院领取。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3年4月6日下午17:00前完成复审。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宝新科技园4号楼A座9层)。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5-23406775。

  (三)复审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复审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视情况按成绩进行递补。

深圳市光明区中医药传承发展研究院

2023年3月31日

分享到:
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