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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9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成绩和体检复审公告

日期:2023年 11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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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2023年9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成绩和体检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及入围体检复审名单

  成绩及入围体检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组织前往深圳市光明区人民医院(东院区)参加体检(需医师签字同意体检合格及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参加体检当天须空腹。

  三、资格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3年12月8日9:00-12:0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综合部1017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商会大厦10楼)。

  (三)复审材料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及体检报告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复审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视情况按成绩进行递补。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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