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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体检及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3年 12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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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2023年11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要求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光明区人民医院(东院区)、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或任意三甲及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凡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自理。

  三、复审

  (一)复审时间

  2024年1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复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五楼509室(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智慧城B1栋),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755-88212763。

  (三)复审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党员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

  7.任职回避承诺书;

  8.体检报告;

  9.驾驶证(报考JW20231103辅助管理(执法)岗的人员)。

  上述材料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驾驶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余报名材料提交原件。若有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请获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复审,不按时参加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深圳市光明区纪委监委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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