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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日期:2022年 06月 1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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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光明区事业单位2021年11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生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一)报到

  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上午7:15前。

  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2号门停车场。

  (二)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上午7:15前到达报到地点签到,并将关闭的全部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交由工作人员保管后,进行抽签,领取体检表,集中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2.考生须提前准备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照片中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照片底色不限)。体检现场不提供照相服务,考生务必准备好照片。

  3.考生根据工作人员指引逐项进行检查,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光明区委组织部统一缴纳,非当日复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体检结果和复检

  (一)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二)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光明区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安排当场或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二次复检。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需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口罩。

  (二)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号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注意空腹抽血,抽血后才能进食。

  (六)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不做X光、妇科检查。

  (七)全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确认没有项目漏检或不需要当天、当场复检的,考生须立即离开体检现场。

  (八)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咨询电话:0755-88211918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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