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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2年 01月 06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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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在光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更加注重推动区委区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更加注重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有效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区本级全口径预算、部门预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重大专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等5类情况,涵盖区审计局2020至2021审计年度的审计结果, 该审计年度共审计资金353.02亿元,出具审计报告13份,披露问题158个,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76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2项。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预算单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执行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一是依法依规做好财税收入组织。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减免优惠政策,强化财税部门配合,全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约65.96亿元,增长12.5%。增强政府预算体系调配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2020年统筹盘活历年财政存量资金1亿元,用于教育、医疗、疫情防控、“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二是优化支出结构保民生促发展。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及疫情防控支出,全年教育、卫生等九大类民生支出合计109.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3.7%。其中教育支出达31.1亿元,同比增长30.4%,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速提效发展学前教育。卫生健康支出达12.83亿元,同比增长31.7%,支持打造医疗卫生“高地”。三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强化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事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分析通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系统构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积极探索推动财政监督检查与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

  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审计局已按规定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截至10月底,审计发现的36个问题中,35个已整改完毕,1个正在整改中(涉及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上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整改,其中上缴财政资金2.12亿元,督促补记区属国企股权投资35亿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2项,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运用大数据手段全面分析核查公共资金,关注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延伸审计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区财政局提供的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度光明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204.77亿元,总支出203.07亿元,结转结余1.70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6.08亿元,总支出146.08亿元,结转结余0.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16亿元,支出1.76亿元,结转结余0.41亿元,详见下表。

  (一)预算管理方面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了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存量资金管理、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不完善。未按规定逐年编制三年滚动中期财政规划。已编制的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不完整,如2021年未涵盖政府债务的偿债资金安排,涉及金额4.7亿。二是结转项目管理不规范。在提请区人大审议的部门预算草案中,财政安排结转下年支出的项目被填列“财政预算拨款”栏,结转项目与其他通过当年预算财力安排的预算项目混杂,未能正确反映资金来源,不利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管理。

  2.个别上级转移支付执行率较低。2020年2项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执行率低于50%,其中“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一般项目”金额7,763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3,664.85万元,执行率47.21%。

  3.部分财政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统筹。一是10家单位未及时清理应缴财政款,涉及金额2,066.9万元。审计期间,已上缴应缴财政款153.9万元。二是部分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其中2018年及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款仍有2,154.37万元未能收回。

  4.财政奖补资金审核不严格。一是长期拖欠罚款企业或组织领取政府扶持资金。2020年,6家长期拖欠罚款企业或组织领取了社区扶持资金、区经济发展资金等政府扶持资金,拖欠罚款金额合计105.37万元。其中,5家企业或组织拖欠罚款5年以上。二是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核查机制不健全。存在涉重大违法企业获得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情况,涉及1家企业,资助金额20万元。

  5.政府投资项目调整频繁。2020年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有446个,315个项目出现调整,其中,调减为0的项目共有127项。如3项消防装备购置项目连续多年立项未支出,立项时间最长达5年,2020年实际支出均为0。

  审计指出问题后,已追回20万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要求,区财政局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加强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各执收单位应积极推进催缴工作。区财政局和各相关单位应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在专项资金审核拨付环节针对拟资助企业有无拖欠非税收入行为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区发展改革局应会同区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加强政府投资计划编制管理,切实将政府投资计划及预算编细编实。

  (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光明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4,462个,涉及预算支出规模为14.48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光明区行政效率,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个别单位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未严格落实合同违约条款,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涉及金额3万元。1家单位个别购买服务事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购买工程管理辅助服务,合同金额581.62万元,约定安排40名人员提供服务,实际到位34人。

  2.部分单位自行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自行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格。3家单位4个自行采购项目的询价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合计111.8万元。二是同类购买服务项目未合并统一组织采购。如1家单位同时期内向同一家服务商分四次采购会计服务,金额合计34万元。三是部分长期服务合同到期未及时启动公开招标。1家单位4份长期服务合同到期前未及时启动公开招标、到期后未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延期,导致未经区财政审批与原单位续签合同。

  3.部分单位扩大购买服务范围。5家单位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涉及金额137.35万元。

  4.部分课题类项目验收程序把控不严。1家单位2016至2019年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购买委托课题服务项目共21项,合计2,655.90万元,其中12笔合同未要求进行专家评审,涉及金额1,127.30万元,2笔合同要求进行专家评审但实际未进行,涉及金额369万元。

  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加强购买服务管理,强化合同条款审核,建立健全事中履约监管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把委托课题质量关,严格履行验收流程,建立健全课题委托管理办法。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继续重点关注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2020年度,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共计1,004,046万元,支出共计792,953万元,结余211,09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不规范。3家单位存在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资金的情况,如用于支付垃圾分类宣传费、犬类管理服务费、购买办公用品等,涉及金额144.97万元。

  2.城市更新项目公共配套设施管理不到位。一是5个城市更新项目共12个公共配套设施长时间空置,涉及建筑面积8,971.98平方米。二是个别城市更新项目公配设施未按期移交。大丰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11个公配设施不符合建设质量要求,因建设单位长时间未整改,导致延期一年仍未完成移交,涉及建筑面积合计7,860平方米。三是3个城市更新项目共3个公配设施规划设计不科学,移交后至今无法投入使用,涉及建筑面积共3,768.41平方米。四是公配设施管理不完善。5家公配设施承接单位在机构改革后未及时办理变更使用手续,5个公配设施的委托使用管理书遗失。

  3.部分临时用地清场、入库不及时。经现场查看,有3宗临时用地已到期未及时清场收回,5宗临时用地已到期清场但未入库,其中1宗因清场后长时间未入库,现已被实际侵占。

  审计期间,3个被物业占用的公配设施已完成清理,5个公配设施已移交,涉及建筑面积5,833.19平方米,2宗临时用地已清场收回。审计要求,相关单位应进一步规范国土基金支出管理,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的安排使用。区住房和建设局应加强对城市更新项目公配设施的监管,切实加强公配设施的有效利用。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应会同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违规占用临时用地情况的查处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开展了光明区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对4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并抽取部分单位进行详查。2020年,全区43家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合计238.7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无具体用途向外单位拨付费用。5家单位向已脱钩的协会、商会支付其日常工作经费,涉及金额130万元。二是1家单位无预算自行使用存量资金。截至2020年底,存量资金仍结余1,003.9万元,审计期间已上缴区财政259.68万元。

  (二)部分单位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一是合同签订与实际履约时序倒置。2家单位14笔合同存在先实施委托事项、后签订合同的问题。二是个别事项决策程序不健全。1家单位存在先实施事项、后上会补充决策现象,涉及金额29.20万元。

  (三)部分单位公务经费支出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未编制上年购置公务用车的尾款预算,导致无预算支付购车尾款,涉及金额17.9万元,2家单位车辆租赁费用超定额标准,涉及金额合计34.32万元。2家单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付培训费等情况,涉及金额73.07万元。

  审计要求,各部门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控制车辆租赁费用标准、培训费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取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强化支付审批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民办幼儿园转型公办幼儿园等民生相关的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方面

  本次重点审计54个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项目批复概算90,539万元,施工合同金额72,074万元,由政府和业主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出资60,964万元、业主出资11,11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建设资金收取工作落实不到位。54个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由政府和业主共同出资建设,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区住房建设局负责收取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但业主负责出资部分尚未收取到位,截至审计时止,该资金仅为1,686万元,尚有9,424万元应收未收,资金回收压力较大。

  2.项目点火率偏低。为消除城中村用气安全隐患,全区积极推进管道天然气建设工作。但截至2021年1月,54个城中村管道天然气改造普及工程总点火率约为10%,管道天然气使用率偏低,影响政府投资效益,且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中村用气隐患。

  审计要求,区住房建设局应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加快业主出资部分的收取工作,化解资金风险,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中村管道天然气点火率提升,切实保证民生项目落到实处。

  (二)民办幼儿园转型公办幼儿园方面

  2020年预算安排民办幼儿园转型补偿奖金金额24,733.75万元,截至2020年底已全部补偿完毕。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光明区民办幼儿园转型公办幼儿园(以下简称民转公)政策落实及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民转公幼儿园清场协议审核程序倒置。27家幼儿园转型协议书签订时间早于区教育局一核或者二核时间,存在审核时序倒置情况。

  2.转型前资产未及时评估入账。截至2021年3月20日,38所民办幼儿园已完成转型,尚未将相关资产登记入账管理。

  审计指出问题后,转型幼儿园的资产均已登记入账。审计要求,区教育局应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制定,切实履行审核程序,完善转型幼儿园资产管理,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

  四、重大专项审计情况

  (一)土地整备方面

  区土地整备资金(不含业务费)年初结余299,306.98万元,2020年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下拨区土地整备专户资金38,300.49万元,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76.31万元,全年土地整备资金支出为267,763.47万元,上缴利息1,128.94万元,年末结余为69,191.37万元。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土地整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未列入征收计划的清场项目管理不完善。清场项目存在自定补偿标准、补偿标准不一的问题。土地清场后监管不到位,存在清场后产生新的违法建筑的情况。

  2.土地整备档案管理不规范。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未统筹指导各街道土整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的产权调换台账,各街道土整中心产权调换台账格式不一,且部分街道台账中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权利人身份证号码、产权调换已落实面积等关键信息缺失。

  审计期间,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着手研究《光明区关于优化土地整备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予以规范。审计要求,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应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加强对街道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业务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局及街道职责定位,优化工作机制。

  (二)小散工程管理方面

  光明区小散工程数量逐年显著增长,本年度抽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光明街道、凤凰街道等单位开展调查,重点关注小散工程前期规划、建设程序、过程管理等方面。从审计情况看,小散工程项目在便民利民惠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足造成浪费。由于前期规划不充分,1家单位3个小散工程建成后被拆除或长期闲置,造成损失浪费。

  2.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图施工。如迳口社区道路提升工程中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厚度与现场实测厚度不一致。二是同类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差较大。如迳口社区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相同内容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定价金额不一致,出现每平方米191.38元、255.22元和275.54元三种单价。三是存在先实施后变更审批现象。2个项目工程变更审批时间晚于竣工验收时间。

  3.工程资料未及时归档。1家单位2020年底已竣工验收项目324项,工程文件没有系统整理归档,分散在不同部门,现有的档案资料不能系统完整全面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情况,且存在丢失的风险。

  审计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完善小散工程决策机制,重要事项纳入建设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涉及到用地性质,应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避免因前期工作不到位、论证不充分、条件不成熟导致项目建成后被废弃。应进一步加强小散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资料规范化管理。

  (三)引导基金管理方面

  本年度对光明区政府投资基金自2017年3月成立起至2020年6月30日的管理运作情况开展了绩效审计调查。截至2020年6月30日,区引导基金公司实收资本23,000.00万元,参与投资的4只子基金认缴总规模为154,040.00万元,实缴总规模 68,540.00万元,其中区引导基金公司认缴金额合计33,000.00万元,实缴金额合计15,250.00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区引导基金公司自成立以来,引导拓展金融资源,聚焦服务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促使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子基金返投进度滞后。截至2020年6月底,3只子基金返投进度均落后于序时进度,其中,红土光明子基金协议应返投金额为7,5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800万元,返投进度不足11%。

  2.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项目比例较低。红土光明子基金合伙协议约定,基金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企业的投资金额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截至2020年6月底,实际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企业的金额仅占13.33%。

  审计要求,区引导基金公司应加强对各子基金监管,持续关注子基金投资情况,降低和防范投资风险。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光明区代建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光明区代建项目专项审计调查。自光明区政府投资项目应用代建制以来,截至2020年8月,光明区共有代建项目69个,投资总额约154亿元。本次审计调查抽取了10个具有代表性的代建项目作为审计对象,项目总投资约53.51亿元,重点关注光明科学城片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从审计情况看,有关单位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革,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有效解决了管理人员不足、技术力量偏低等问题,提高了项目建设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程招投标环节管理不完善。一是放大政策范围。部分代建单位将部分大型项目进行快速发包,采用票决定标法组织施工招标,规避技术评审环节,该方式存在较大的管理、合同和廉政风险,应仅限于个例或特殊情况使用,该做法与《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深建市场〔2018〕8号)的要求不符。二是定标环节存在风险隐患。部分代建项目施工招标,参与票决定标成员均为代建单位人员,来源单一,委托单位对招标工作监督不够,未能有效确保公平、公正定标。三是招标清标工作不到位。部分代建项目的中标单位在同期其他项目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但招标人在施工招标时未进行有效查询或查询不全,影响评标质量。

  (二)未按合同约定配置代建和监理技术力量。一是代建单位投入力量不足。部分在建项目代建单位存在现场常驻人员配置较少、资格不符的问题。部分代建人员同时在多个在建项目从事管理或技术服务工作,岗位交叉重叠,同时兼任两个项目的工作人员占比达60%。二是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部分项目监理单位存在人员配置不到位、资格不符的问题。

  (三)现场管理不到位。一是未按要求组织施工。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实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如高新园区长凤路市政工程,采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进行回填箱涵,与设计要求石粉渣回填不符。二是工程技术资料不合规。马田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组织施工,由于设计深度不够,产生较多变更,严重影响高质量工程建设。三是材料检测环节监管不到位。部分建材在检测结论出来前已投入使用,检测程序形同虚设。四是个别项目存在投资控制风险。马田街道城中村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合同价超概算批复5,901.52万元,超出率达28.64%,项目在建设前期已存在投资失控风险。

  (四)部分项目工程造价不实。一是多计工程量。结算工程量多于实际工程量,部分项目重复计费,如人工草皮基层、通风机、风管重复计取,多计费用约16.81万元。二是多计建设成本。如个别项目楼面地毯不在工程范围,喷淋系统和铝板幕墙铝板已取消实施,但仍计入结算,多计成本约16.66万元。

  审计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建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发挥各参建单位的专业技术优势,加强流程管控,防范风险隐患,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狠抓现场管理、投资控制和工程质量,以高质量高颜值要求打造精品工程。代建单位应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严把造价审核关,委托单位应强化监督考核和现场监管。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0至2021审计年度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9起,主要包括未按规定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中标和投标单位不一致、工程量未及时调整、多计工程量等情况。

  本审计年度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近5.3亿元,针对本审计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问题53个,整改金额 44,298万元。通过审计整改,盘活资金30,645万元,调账处理12,06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587万元。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区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各预算单位应将预算绩效理念贯穿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支出,按照“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优化财政公共资源配置,定期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及时收回统筹使用闲置财政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沉淀。

  (二)加强政策执行,确保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重点任务,加大重大政策的研究力度,准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统筹协调和有序推进,提高资源资产配置效率,推进高质量高颜值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健全推动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实现全链条全过程跟踪督办,推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资金落细,促进政令畅通。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升投资计划执行效率和效果。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做好项目推进的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发挥重大投资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和社会效益。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工程合同规范化管理。

  (四)全面落实审计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利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以小见大,深入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促进部门规范化管理和依法依规履职。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不落实、屡审屡犯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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