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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3年 03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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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培育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促进光明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先行区,光明区研究制定了《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6月,深圳市发改委印发了《深圳市培育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7月,深圳市发改委印发了《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充分把握“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决胜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制高点,为光明区的高端医疗器械发展目标、方向、路径都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撬动全社会力量集中资源加大对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的支持力度,形成创新要素集聚、市场活力迸发的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新生态,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先行区。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按照总则、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打造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支持产业做大做强、构建产业生态体系、附则六部分编制,共二十一条措施,重点支持高端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生命监测与支持、植介入等领域。

  第一部分:总则。一是明确《若干措施》主要目的;二是明确《若干措施》适用对象范围及重点支持领域。

  第二部分: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一是加快集聚产业链关键环节重大项目;二是保障优质高端医疗器械企业产业空间。

  第三部分:打造重大创新载体和平台。一支持建设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二支持建设动物实验平台;三支持建设检验检测平台;支持建设临床试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前沿研究平台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第四部分:支持产业做大做强。一是支持开展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攻关;二是加强创新型企业引进培育;三是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四是支持开展医疗器械委托生产;五是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六是支持医疗器械应用示范。

  第五部分:构建产业生态体系。加强金融资本支撑;打造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良好发展氛围。

  第六部分:附则。一是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用于家畜、家禽及其他人工饲养动物等兽用器械领域相关项目,在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支持产业做大做强等方面,可参照本措施相关条款实施。二是关于项目申报情况说明。三是明确措施执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编制特点

  (一)致力于解决“产业招商难、招好商更难”的痛点。针对产业集聚发展资金需求及空间需求,集中资源和力量,遴选推动一批显示度高、带动性强、经济效益优的重大创新项目落地,加大空间定向供给力度。

  (二)致力于解决“产业技术门槛高、研发周期长”的痛点。围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重大科研需求、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需求、产品研发需求、产品检验检测认证需求、临床研究支撑服务需求及科技创新发展需求,支持建设生物医学转化研究平台、中试实验平台、动物实验平台、检验检测服务平台,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建设联合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三)致力于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卡脖子、产业规模小”的痛点。围绕产业链技术攻关需求、创新产品产业化需求、创新型企业引进培育需求、医疗器械产品异地生产需求、企业资本运作和兼并收购需求及医疗机构和本地企业合作需求,支持开展超高场磁共振成像、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等重点领域上下游展开“链式”攻关,推动医疗器械重大创新成果就地产业化,鼓励企业争取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融资机构股权投资,大力引进和培育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团队,推动光明区内企业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支持企业进行境内外非关联并购重组,加大创新医疗器械首购力度。

  (四)致力于解决“产业生态待完善”的痛点。面向高端医疗器械产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加强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打造产业交流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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