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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服务器及网络设备项目实行竞价采购的通知

日期:2015年 06月 29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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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购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纪委的部署,货物类协议采购全面取消,为切实做好服务器及网络设备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范围

  以下项目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编报集中采购计划。具体包括:

  1.服务器:含服务器、小型机和工作站;

  2.网络设备:含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和不间断电源。

  二、关于采购执行

  各单位采购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在编报集中采购计划时,采购方式均选择“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类型选择“正常”;在采购申报时,采购类型选择“网上商场/竞价”。不同档次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应分别编报采购计划,避免中标单价超过计划单价,并按照以下规定实施采购:

  1.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项目允许指定品牌型号网上公开竞价采购,竞价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结果公告时间为3天。

  2.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项目可以推荐三个品牌进行公开竞价,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竞价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结果公告时间为3天。

  3.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三、关于竞价规则

  1.采取推荐三个品牌竞价或者不推荐品牌竞价的,各单位应提供详细竞价需求,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售后服务要求等,但不得指定品牌的具体型号。

  2.参与竞价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必须在两家以上(含两家),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竞价需求文件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竞价成交供应商。

  3.各单位在确认竞价采购结果时,必须认真核对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包括供应商资质文件、所投产品等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等。若发现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的,单位可选择报价次低的供应商成交(以此类推),并在系统中说明选择非最低价成交的理由。

  4.单位选择最低价成交的,系统自动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单位选择非最低价成交的,经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系统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四、关于履约评价和监督管理

  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商场/竞价”系统设置有履约评价功能。各单位应当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将供应商履约情况(包括商家信用、商品质量、发货速度、服务态度等)在系统反馈至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评价后续需要调整的,可以追加评价。

  各单位应加强对竞价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监管,若发现竞价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不满足竞价要求、不具备相应资质、不能按期交货、售后服务不满足要求,或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电话:88212025(财政部门)、8821989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专此通知。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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