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关于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加大光明新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光明新区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把握关键,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详实
把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关键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充实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内容,规范信息内容的发布和更新,做到专栏内容全面详实,方便群众查询。光明新区以“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为平台,集中公开了新区各职能部门的行政权责清单共4630项职权,设置了“审批改革”等24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均能及时发布、定期更新政府信息。
(二)丰富载体,做到线上线下信息公开优势互补
光明新区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业务知识库、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栏等网络平台发布政府信息范围广、时效性强等优势,集中发布了各类惠民政策、群众关切的政府信息。同时,光明新区也注重发挥社区办事服务大厅、社区政务公开专栏以及大屏幕、触摸屏、公告栏等“线下”渠道贴近群众、便利性强等优势,加强社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基层社区的政务透明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三)关注舆情,做到及时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光明新区注重建设和维护门户网站的政务微信微博、咨询投诉、征集调查、信息公开意见箱、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意见箱等政民互动平台,关注政务舆情热点,及时解读政策,主动设置议题、意见征集、在线访谈节目,扩大公众参与,认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16年,光明新区通过“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达36604条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信息51条,规范性文件548条,政务动态9424条,其他信息13573条。
(二)夯实在线访谈等政务互动栏目建设。全年举办在线访谈9期,分别邀请了光明新区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参加活动,重点围绕“民生实事”、“学校建设”等社会热点话题进行访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妥善处理咨询投诉的回复工作。继续加强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完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2016年,光明新区政府网站共收到网上咨询1460件,部门信箱212件,光明新区各职能单位均能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光明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6年,新区共收到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7件,均能够依法依规、按时按质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光明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光明新区管委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和提升工作水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有待理顺和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专业力量以及专业学习仍需加强。
2017年,光明新区管委会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强化新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理顺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确保强有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和完善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完善新区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发挥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的“桥梁”功能。同时,积极开展在线访谈、政策解读、政声传递等栏目,畅通与群众的信息沟通渠道。
(三)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办理能力。通过组织开展光明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等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提升光明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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