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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年 03月 15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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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入实施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光明新区管委会充分利用绩效考核制度、电子监察等手段,加大力度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积极督促光明新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考核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加强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力度,对光明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的所有信息进行全过程电子监督,通过电子政务技术手段严格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区行政绩效评估体系,以评估促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光明新区管委会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除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之外,还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微信微博、电子公告牌、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新渠道形式,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

  (三)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推动光明新区管委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光明新区管委会行政权责清单,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1个方面4260项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光明新区管委会通过“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信息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达20656条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25条,规范性文件817条,政务动态4038条,其他信息9670条。“光明新区政府在线”英文网站在2015年10月正式上线,翻译总字数8万字。  

  (二)加强领导在线访谈栏目的策划。全年举办在线访谈8期,邀请新区管委会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参加活动,重点围绕“义务教育招生”、“土地整备工作”等社会热点话题进行访谈,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做好政府网站咨询投诉的回复办理工作。继续加强网上咨询、部门信箱等互动栏目,完善办理反馈工作机制。2015年,光明新区政府网站共收到网上咨询794件,部门信箱98件,光明新区各单位均能认真办理和回复群众来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光明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5年,新区共收到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件,均能够依法依规、按时按质答复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光明新区管委会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光明新区管委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整改和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少数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稿件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架构有待理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力量相对薄弱。

  2016年,光明新区管委会将采取以下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理顺组织架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光明新区管委会将参照全市各区经验,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健全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新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新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光明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强化公开责任,健全符合新区工作实际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光明新区管委会各职能单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提升光明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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