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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1年 11月 22日    信息来源: 光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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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新区管委会(下称“新区”)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制、开展宣传培训和加强网站建设等方式,有力地提高了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较大程度上满足了新区市民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为更好地开展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新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如下:

 

  一、新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09年以来,新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制定了《光明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等,推动了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新区于2009年3月成立了光明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新区党工委书记田夫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同时,在2009年底确定光明新区构建阳光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阳光办”)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制度规范、加强培训。为进一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新区于2009年4月制定了《光明新区管委会信息公开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和方式、监督及救济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知水平,新区组织各局(办)、各中心、市驻新区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为加强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为新区市民所了解,新区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信息公开:

 

  1.门户网站。通过新区门户网站的公告公示、政策法规等栏目对新区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新区领导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及时通过新区新闻等栏目公开。对新区重点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重大事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栏目公开相关信息;

 

  2.新闻媒体。新区积极通过电视和报纸刊发有关政府信息,2009年共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刊登新区新闻信息3168条,其中《深圳特区报》刊登965条,在市级以上电视媒体播放新闻信息364条,新区新闻中心播出《光明新区新闻》269期,深圳广播新闻频率播放新闻102条,宝安日报303期;

 

  3.举办新闻发布会。对重大事件及公众关注事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公众公布有关信息。如光明迳口水库发生一起女童死亡事件,受到媒体高度关注,同时也出现“警方办案不力”等社会舆论。新区与光明公安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事情经过及调查情况,客观、公正地解答了舆论质疑,有效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4.其他形式。在新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公示新区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等,供新区市民取阅。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09年新区共收到1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收到申请要求后,新区在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内容进行了答复。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目前,新区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收费。

 

  (六)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09年新区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新区成立时间不长,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业务流程有待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

 

  (二)工作人员有待充实。新区实行小机构大服务,小政府大社会的工作机制,人手相当紧张。目前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阳光办负责,目前仅有4人,工作职责较多,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绩效评估、电子政务等,因此暂无专门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争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加强内部协作与沟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补充工作人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落实责任,推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考核新区各单位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将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新区电子监察系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强化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新区各类文件产生之初就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四)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修订新区保密管理有关制度,对涉密信息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信息;

 

  (五)加强载体建设。对新区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增强服务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和检索相关政府信息。同时,加快二级网站的建设,增加网站公布的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新区将进一步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以构建“和谐新城”为己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动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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