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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年 02月 09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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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光明区紧紧围绕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任务构建政务公开新模式,切实提升群众对基层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及获得感。

  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0年光明区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总数达3227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07条,政务动态信息530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115条。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其中政务微信“深圳光明”公开信息3212条,“光明融媒”app公开信息19793条。

  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量。2020年我区公开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共90份,区规范性文件10份,政策同步解读文件20份。在解读文字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文字实录、图解政策、专家点评、媒体聚焦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政策作用,针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学位申请、教育问题、就业创业等基层关切热点,光明区各单位负责同志通过公开发表讲话、接受采访等方式带头解读政策,助力落实“六稳”“六保”及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国家重点任务。2020年共开展政策解读活动25期。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要求,一是全面公布25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了1594个政务公开事项,涉及24个区级单位;二是制定发布街道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基层延伸;三是创新编制人才支持及科技创新支持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以公开促发展,深入推进建设光明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四是在我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查阅相关政策法规、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便利。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一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开设了“抗击新冠肺炎 光明在行动”疫情信息热点专题,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及相关解读信息,推动复工复产复学;二是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光明区政府在线每日发布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通报,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以及应对措施开展情况;三是加大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做法,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依申请公开

  光明区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并公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确保内容科学规范并及时更新。2020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发生的涉诉案件4宗,其中结果维持3宗,1宗尚未审结。切实提高答复规范性,所有依申请公开均能够及时受理、依法依规、按时答复,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托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链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全面公开各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

  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光明区按时保质推进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已于2020年5月底将平台集约迁移至省集约化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发《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五)监督保障

  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手作用,将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纳入区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结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2020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4

-75

49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6

+114

103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43

+1146

3874

行政强制

41

+32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52

128207.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6

0

1

0

0

5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1

0

1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1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1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1

0

0

0

0

7

(七)总计

59

5

0

1

0

0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1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推进现代化治理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二是政务公开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我区将提前做好谋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具体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致力于打造服务型阳光政府。一方面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光明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要求在指定渠道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标准化建设成果落地实施;另一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力度。优化公开流程,做实做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化落实“五公开”。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全流程把关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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