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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优化营商环境做法获肯定

日期:2020年 03月 27日    信息来源: 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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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海斌率队赴光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执法检查,一行人先后来到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和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观调研,随后召开座谈会。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别社宏、王丽,光明区副区长张宗平参加活动。

  据了解,为确保《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更好贯彻执行,光明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分两路前往区科技创新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分别指导两个部门对两个条例牵头开展自查工作,督促区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逐条对照自查,及时召开执法检查工作座谈会,并充分征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行业专家意见和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光明区政府结合光明全力打造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条例宣教、政策扶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侵权犯罪打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以来,光明区政府加强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qa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综合体系,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加强技术创新保障,不断激励和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着力提升全区科技创新工作水平。

  彭海斌对光明区推动两个条例落实的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知识产权保护是释放社会创新力、促进产业升级的主要动力;自主创新、科技自立是深圳生命力的源泉,两个条例互为一体,契合新时期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光明区人大要提高认识,以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深入基层一线,广泛收集整理意见,将助推条例的贯彻实施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为深圳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提供法律保障,也为光明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提供坚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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