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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日期:2020年 09月 30日    信息来源: 光明区

字号:

序号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区级

街道级

0101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 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2017年11月4日修正)

【行政法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 号)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

【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 4 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

【规范性文件】《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10 年修正)(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号)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卫生健康局

■光明区政府在线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广东政务服务网  




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 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 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

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区卫生健康局

■光明区政府在线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广东政务服务网  




说明:完整目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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