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光明区城市更新工作,明确部门职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城市更新相关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局起草《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联系电话:0755-88213143 决策承办单位: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