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构建光明区绿色发展新格局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加快建设绿色生态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等规定,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促进绿色生态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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