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海内外优秀高层次医学团队来光明区发展,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三名工程”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2014〕99号)、《关于印发深圳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卫健规〔2019〕7号)等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局起草了《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再次征求《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光明区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通告
决策承办单位:光明区卫生健康局